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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橄榄”获国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http://www.fjtoday.com   2011年03月11日    我要评论( 0 )    字号:T | T  

  

 

  由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证书。王立强摄    本报讯记者从县橄榄协会获悉,“闽侯橄榄”日前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我县首个获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

  在县橄榄协会,记者看到,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最上面是一颗竖起的橄榄,中间为交叉的两条橄榄枝,下面是四个简体汉字——闽侯橄榄。整个商标以绿色为主,简洁明快。

  据介绍,该商标的使用仅限于橄榄鲜果,加工橄榄不在此商标使用范围。证明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东经 118°52 ′10〞至 119°25 ′31〞,北纬 25°47′35〞至 26 °36′28〞之间)包括白沙、鸿尾、竹岐、小箬、甘蔗、荆溪、上街、南通、南屿、祥谦、尚干、青口 等12个乡镇(街道)。

  近年来,随着橄榄种植户和加工企业的不断增多,我县橄榄产业不断壮大,申请统一的商标,增强品牌效应,被县委、县政府提上工作日程。2008年4月,县橄榄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过两年多的审批,终于获得核准注册。

  “1996年,我县获称中国橄榄之乡;2006年,闽侯橄榄通过国家橄榄基地标准化验收;今年,闽侯橄榄获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在我县橄榄产业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县橄榄协会会长余述介绍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核准注册,对于保护品牌,提升影响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此外,统一的包装还有利于提高橄榄的规模化生产,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

  目前,县农业局与县橄榄协会正在积极设计印制带有商标的统一包装袋,所有闽侯的橄榄种植户和种植企业即日起就可向县橄榄协会申领使用。明年,统一包装的闽侯橄榄鲜果就可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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